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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杭州富阳恒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发表时间:2021-08-25 13:34 原杭州富阳恒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新建村春联工业园3号,地块总用地面积7299m2。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浙江正大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至原杭州国大纸业有限公司,南至春永线(江南东路),西至浙江正大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块上企业原进行薄型纸生产。 因富春湾新城规划发展需要,地块内企业于2021年关停,土地由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储,纳入储备用地管理。 根据《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图(2017~2040)》,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村庄排水用地(U21),按照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调查评价。 本次工作根据地块特点,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和6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对照点1个。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数51个,地下水样品数6个。 ①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地块内各监测点位土壤各监测因子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②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块内除部分点位地下水耗氧量、氨氮检测指标达不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要求外,其它指标均可满足IV类标准要求。由于超标项目耗氧量、氨氮均为一般化学指标且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影响途径为经口摄入和经皮肤接触。本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开发利用,无地下水经口摄入和皮肤接触的暴露途径,不会对地块未来利用造成影响,所以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行后续风险评估。 综上,原杭州富阳恒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用途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可用于规划的村庄排水用地(U21)开发利用。 |